我國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礎設施公募reits)是指依法向社會投資者公開募集資金形成基金財産,通過基礎設施資産支援證券等特殊目的載體持有基礎設施項目,由基金管理人等主動管理運營上述基礎設施項目,並將産生的絕大部分收益分配給投資者的標準化金融産品。按照規定,我國基礎設施公募reits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礎設施資産支援證券是指依據《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産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以基礎設施項目産生的現金流為償付來源,以基礎設施資産支援專項計劃為載體,向投資者發行的代表基礎設施財産或財産權益份額的有價證券。基礎設施項目主要包括倉儲物流,收費公路、機場港口等交通設施,水電氣熱等市政設施,污染治理、資訊網路、産業園區等其他基礎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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