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上交所發佈實施《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南第3號——業務諮詢溝通》(以下簡稱《業務諮詢溝通指南》)。該指南旨在進一步健全諮詢溝通機制,提高審核公開透明度,服務市場主體需求,是上交所為市場主體辦實事,推進開門辦審核的重要舉措。
科創板自開板之初就建立了諮詢溝通制度,兩年來總體運作順暢,對提高審核問詢和仲介機構執業品質發揮了積極作用。在此基礎上,上交所總結經驗對外發佈業務指南,明確適用範圍、機制流程和基本要求等,並根據市場需求拓展諮詢環節,形成制度化系列安排,做到依法、公開、透明、可預期。《業務諮詢溝通指南》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內容:
一是明確諮詢溝通的適用範圍。諮詢溝通包括申報前的諮詢溝通、首輪問詢函發出後的諮詢溝通和上市委審議會議後的諮詢溝通三個環節。申報前的現場諮詢主要針對重大疑難、無先例事項等涉及本所業務規則理解與適用的問題,且保薦人應與發行人簽訂輔導協議並完成盡職調查。禮節性拜訪和應屬於保薦機構自行核查把關的事項等不屬於申報前諮詢溝通範圍。
二是明確諮詢溝通方式和保薦把關要求。諮詢溝通一般應選擇書面諮詢方式,問題複雜確需當面溝通的,可預約現場諮詢。保薦人應對諮詢溝通問題進行深入核查分析,對諮詢溝通材料品質予以把關,履行內部質控程式後,一次性提出需要諮詢溝通的全部問題。
三是明確溝通諮詢的回復要求。科創板審核機構收到諮詢溝通材料後,應及時進行分析研究,在規定的時限內予以回復,給出明確的意見和建議。
四是明確紀律和監督要求。業務諮詢溝通全程接受紀檢監督,參與業務諮詢溝通的人員應嚴格遵守廉政紀律、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現場諮詢至少兩人參加,全程錄音錄影。
下一步,上交所將在中國證監會的領導下,進一步加強與市場主體的溝通,及時回應市場關切,凝心聚力,共同推動科創板建設和註冊制改革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