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以來,科創板始終堅守板塊定位,支援和鼓勵“硬科技”企業上市。在總結前期實踐經驗的基礎上,今日,中國證監會修改公佈了《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上交所同步修訂發佈了《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
2020年3月上交所首次發佈實施《暫行規定》,明確了科創板定位把握標準和要求,增強了審核標準的客觀性、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為便利發行人和保薦機構申報、推薦及優質科創企業上市發揮了重要作用。開板以來,科創板的産業集聚效應逐步顯現,一批“硬科技”、致力於攻克我國“卡脖子”技術的優秀企業及行業標桿登陸科創板。新一代資訊技術、生物醫藥、高端裝備3大行業初步形成産業集聚,積體電路領域公司已形成了較為完整、自主可控的産業鏈,生物醫藥領域匯聚了相當一批具備科研攻關能力的創新藥企業,高端裝備領域公司在諸多關鍵環節實現突破,其他領域的優質科創企業也陸續到科創板上市。科創板建設取得預期成效,市場各方反應正面積極。
科技創新是一個不斷發展的過程,科創屬性評價也需要在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持續評估並動態調整。此次修訂旨在聚焦支援“硬科技”的核心目標,進一步明確科創屬性評價指標和申報、推薦要求,壓實發行人和仲介機構責任,強化綜合研判和審核把關,促進科創板市場高品質發展。《暫行規定》修訂的主要內容有:按照支援類、限制類、禁止類分類界定科創板行業領域,明確科創板優先支援方向,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創新企業以及禁止房地産和主要從事金融、投資類業務的企業在科創板上市;增加研發人員佔比作為科創屬性的常規指標,體現科技人才在創新中的核心作用;明確發行人對技術先進性、科技發展方向、行業領域及相關指標的披露要求和保薦機構的核查把關責任,不簡單以相關指標作為判斷依據;明確審核中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綜合判斷企業科創屬性,充分發揮科技創新諮詢委員會諮詢作用。對於《暫行規定》修訂前已申報企業的科創屬性指標要求,仍按其申報時的相關規定執行。
下一步,上交所將在中國證監會的領導下,堅守科創板定位,突出“硬科技”特色,堅持以資訊披露為核心,加強審核判斷把關,加強科創板支援科技創新的體制機制建設,壓實發行人和仲介機構責任,形成合力,培育出更多具有“硬科技”實力和市場競爭力的科創企業,更好地服務於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