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發〔2014〕70號
各相關上市公司: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試點辦法》的規定,上證180指數成份股、上證380指數成份股,以及滬港兩地同時上市公司(以下簡稱“a h公司”)發行的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上市的a股,除st及*st股票、退市整理股票和b股等股票外,原則上將成為滬股通股票。為保障滬港通業務順利實施,保護境內外投資者合法權益,現就滬股通股票發行人(以下簡稱“滬股通公司”)資訊披露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滬股通公司應當關注滬港通業務開通所帶來的變化和影響。滬港通業務開通後,境外投資者將通過依法交易滬股通股票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結構發生相應變化後,公司的資訊披露方式和要求、股東大會的召開和股東權利的行使、投資者關係管理等將面臨新的環境。滬股通公司應當重視並適應外部環境的變化,進一步規範資訊披露,加強投資者關係管理。
二、滬股通公司和相關資訊披露義務人應當同時向境內外所有投資者公開披露重大資訊,確保所有投資者可以平等地獲取同一資訊,不得向單個或部分投資者透露或泄漏。
三、滬股通公司應當按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公司章程》的約定,充分保障境內外股東的決策參與、利潤分配等股東權利。
四、滬股通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應當考慮境內外股東現場出席的便利性,在召開現場會議的同時為境內外股東提供網路投票,並明確股東參與網路投票的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
五、滬股通公司應當實時關注境內外媒體關於公司的相關報道,及時核實情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確保資訊披露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及公平性。
六、滬股通公司應當重視投資者關係管理,充分考慮境外投資者地域的特殊性,積極利用本所“e互動”平臺、股東大會、分析師會議、投資者説明會、業績説明會等多種渠道與投資者進行交流,並及時回復投資者關注事項。
七、經中國證監會指定,本所外部網站(www.sse.com.cn)已經成為滬股通公司指定資訊披露網站。滬港通業務開通後,滬股通公司在本所外部網站進行資訊披露的同時,應當繼續按照現行規定在資訊披露指定媒體及其網站披露相關資訊。其中的資訊披露日以在指定媒體的披露日為準,按照本通知第八條進行的資訊披露除外。
八、滬港通業務開通後,滬股通公司可以在交易日上午開盤前、上午收市後至下午開盤前,通過本所資訊披露直通車提交需要及時向市場公佈的臨時公告,並在本所外部網站和資訊披露指定媒體的網站予以披露。該類臨時公告的範圍、資訊披露具體時間及要求等事項,由本所另行規定。
九、滬股通公司應當關注本所網站滬港通專欄,及時了解滬股通股票調整等相關情況。
十、滬股通公司中的a h公司在交易時間內發生重大事件且無法及時披露的,可以向本所申請停牌;本所也可以視情況直接採取停牌措施,上市公司應及時配合發佈相關公告。
出現上述停牌情形的,本所與h股上市地交易所將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同步採取停牌措施。
十一、本通知自滬港通試點啟動之日起施行。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