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函〔2021〕895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規範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reits)的發售、上市業務及相關資訊披露等工作程式,明確各市場參與機構業務辦理職責、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reits)業務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reits)規則適用指引第2號——發售業務》等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reits)業務指南第1號——發售上市業務辦理》(以下簡稱指南),現予發佈,並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為便於業務開展,本所已開放reits相關業務平臺的數字證書申請。請各基金管理人及相關市場參與機構按照指南要求辦理本所reits發售上市等業務。上述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網站()“規則”-“本所業務指南與流程”欄目查詢。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