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發〔2024〕55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意見》,規範證券發行上市受理工作,維護受理工作秩序,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修訂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申請文件受理》(詳見附件),現予以發佈,並自發佈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3年2月17日發佈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申請文件受理》(上證發〔2023〕44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證券交易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