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發〔2023〕195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貫徹落實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支援上市公司依法合規回購股份,維護市場平穩運作,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進行了修訂(詳見附件),適用於主機板、科創板上市公司。現予以發佈,並自發佈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22年1月7日發佈的《關於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的通知》(上證發〔2022〕8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證券交易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