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公告〔2020〕28號
為落實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定向可轉債)業務改革試點要求,支援上市公司使用定向可轉債支付並購重組對價和配套融資,提高上市公司品質,規範定向可轉債掛牌、轉讓、轉股、回售、贖回、資訊披露等業務,保護投資者權益,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起草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業務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詳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7月15日。
有關意見或建議可通過下列兩種方式提出:一是登錄本所官方網站(http://www.sse.com.cn),進入“規則”欄目下的“公開徵求意見”專欄提出;二是以書面形式反饋至本所,通信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528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郵遞區號:200120。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