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範圍
本所諮詢投訴建議受理事項如下: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股票及存托憑證、固定收益産品、基金、衍生品等以及互聯互通相關事項;
(二)本所證券發行人資訊披露等持續監管相關事項;
(三)本所會員及其他市場參與人管理相關事項;
(四)其他與本所業務相關的事項。
二、注意事項
(一)訴求人提供有效聯繫電話、電子郵箱等資訊。
(二)訴求人應實事求是,如實填寫訴求表單中的各項目,字數限定在500字以內。標有“*”的為必填項目。
(三)本所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實名人身份資訊予以保密。